毛泽东曾评价鲁迅:不但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还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这种评价实际上把鲁迅推上了神坛。在这种光环照耀下,人们很难把鲁迅与美食、美酒,与“吃喝”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行家,不但会吃,还会做菜,对许多菜肴都有堪称“行话”的独特见解。
书案上的那碟梅菜扣肉
鲁迅是浙江绍兴人,这里善出师爷、刀笔吏,笔头子厉害。鲁迅先学农矿,后学医,在北洋政府的教育部也是结结实实做了10多年的文吏,文笔老辣,语言犀利如手术刀,颇受其家乡文化积淀的浸染。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与他出生的地方是永远脱不了干系的,不但是文化基因,饮食基因也是。我认为,一个人的童年饮食习惯往往决定了其一生口味的基调,一个人成年后的所谓美食,往往也只是在“找回童年的味蕾记忆”而已。鲁迅贵为大文豪,也逃不过这个规律。在他的小说里,不乏美食的影子,尤其是绍兴美食,出现的频率很高。
《祝福》中提到,绍兴城内的福兴楼有道菜叫清炖鱼翅,一元一大盘,价廉物美,是不可不吃的。那个福兴楼在现实当中并不存在,它是小说虚构的。但是清炖鱼翅这道菜的原型,却真实存在。当时绍兴有一个同心楼的老店,清炖鱼翅是这里的拿手好菜。
清炖鱼翅是取鲨鱼的鱼翅做原料,经过泡发,放在鸡汤火腿汁里清炖,成品像粉条一样白嫩软糯。料理的过程中,要在鱼翅下用鸡鸭肉垫在碗底。鱼翅本身无味,需要靠鸡鸭肉填补,正应了中国烹饪上的一名言:有味使之出,无味使之入。
鲁迅在《阿Q正传》中写到这样一句话:油煎大头鱼,未庄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城里却加上切细的葱丝。而绍兴菜烹鱼确实都放一些切得精细的葱花,我的四川老家也是这样,直到现在,我做鱼也喜欢放一些葱花,与泡椒、泡姜、糖、醋等调料一起使鱼肉变的酸辣适口。
绍兴水网密布、河渠纵横,那里有独有的乌篷船,常常载满鱼虾,形成一副充满田园味道的美景。所以绍兴菜多用鱼虾为主料,口味以鲜嫩著称。但鲁迅不太喜欢吃鱼,他觉得鱼刺太多,吃起来麻烦。
据说鲁迅少年时期在绍兴,喜欢吃什锦蛋,这个蛋的做法非常特别。经过我的考证,做法大概是这样的:在蛋的一头开一个小洞,倒出蛋清及蛋黄,将其与虾丁、笋丁、肉沫、盐共同搅拌。后再装入蛋壳,整个放在笼屉里蒸。这道菜的做法与清代菜谱《食宪鸿密》中记载的“肉幢蛋”相似。《食宪鸿密》中记载的做法是:拣小鸡子(鸡蛋),煮半熟,打一眼,将黄倒出,以碎肉加料补之。蒸极老,和头(配菜)随用。
这个肉幢蛋后来被有文化的厨师借用成语创新了一道菜,叫“脱胎换骨”。蛋的制作方法是为“脱胎”;另把排骨煮到半熟,抽出其骨,换上一个葱茎,挂糊油炸。炸好的排骨用来在盘中围边,中间放上蒸蛋,是为“脱胎换骨”。
绍兴的臭豆腐、臭千张,也是鲁迅难以忘怀的家乡味道。臭豆腐大家很熟悉了,我说下臭千张的制作方法:将豆腐皮经水浸泡后放上盐、麻油、再用荷叶封起来,让其发酵两昼夜,上屉蒸,熟后,则臭中带有一种诱人的鲜香。
在绍兴菜中,鲁迅最爱是梅干菜扣肉,这个菜是浙江菜的代表菜之一。浙江菜是八大菜系之一,绍兴菜是浙江菜的一个分支,绍兴菜又以梅干菜系列最为独特和出名,给浙江菜注入了独特的文化和美食内涵。
绍兴人很喜欢吃腌菜,梅干菜就是芥菜腌制而成的。做法是:用芥菜或者雪里蕻晒干、堆黄,再用盐发酵,之后晒干。四川的盐菜也是这个做法,也是用芥菜。腌制芥菜的关键在发酵,这种菜咸淡适中、清爽适口、用它煨肉可以收到清淡,油而不腻的效果。成都人喜欢把芥菜做成泡菜,储存在坛子里,做菜时用作辅料,比如说炒肉丝或做肉丸汤时加入,可以增味提香。
牛肉和芥菜是非常好的搭配。我自己习惯用鲜芥菜炒牛肉丝。就是把芥菜和牛肉都切成丝,炝炒。一定要用猪油和菜籽油混合,加一点点花椒和辣椒炝锅,油热后马上把倒肉丝倒入,再倒入青菜,最后勾一点点汁。
绍兴是全国著名的梅干菜特产区,这里出产的梅干菜鲜嫩清香,与肉同蒸很可口。梅干菜扣肉是绍兴当地农村的家常菜,民国时期被绍兴当地的菜馆放在菜谱当中。发展到八大菜系的时候,浙江菜又将其收为代表菜。它的做法与川菜中的烧白不同:先用梅干菜和肉一起煮,待汤汁收进肉中,这时肉还没熟。将肉捞起,在蒸碗里摆好,再将新的梅干菜以及还有刚才煮过肉的梅干菜一同放在肉上面,放进笼屉蒸两个小时。而四川的烧白是先将猪皮走油,然后与盐菜上笼蒸制。绍兴的梅干菜扣肉成菜色泽红亮,肥而不腻,咸甜入味。
鲁迅常用梅干菜扣肉招待朋友。在知味观宴请宾客时必点这道菜,而在家里面请客的时候,他还会对这个菜做一点创新,就是放几个辣椒。这种创新和四川的盐菜扣肉很相似。盐菜扣肉里面加的是泡椒。四川在长江中游,浙江在长江下游,有行船,交流机会很多。所以鲁迅在梅干菜里放辣椒倒也是很必然的事情。
不仅是梅干菜扣肉,很多用梅干菜制作的绍兴民间菜,都是鲁迅喜欢的口味。如梅干菜炒肉、虾米干菜、梅菜炒毛豆等。鲁迅还喜欢用梅干菜和猪肉末做成的馅料制作包子。
鲁迅这么爱吃的梅干菜其实也是一种食补,他胃很不好,而中医认为梅干菜味甘,可开胃下气、益血生津、补虚劳、治痰咳(鲁迅也有肺结核)。
螃蟹、茴香豆和山阴美食
其实,在北京的那些年里,鲁迅也非常喜欢绍兴菜。当时北京专门做绍兴风味菜的山阴馆子,有一个名为杏花村,另一家叫颐芗斋,在万民路。这两个馆子离鲁迅的住处比较远,但鲁迅还是经常光顾,原因当然是难舍家乡菜。
杏花村和颐芗斋原店开在山阴,宋人陈莲痕在《京华春梦录》就有记载:“山阴所设杏花村、颐芗斋之绍兴花雕⋯⋯口碑尤甚”。这两个绍兴馆子的名头已有几百年历史。
颐香斋的拿手名菜是红烧鱼唇、烩海参,杏花村的拿手名菜是溜鳝片,据说这道溜鳝菜片是鲁迅很喜欢的菜。“溜”这个技法与“扒”不同,溜是先把鱼片汆一次水,然后捞起来,在锅里放调料,打薄芡,再把鱼片放进去烹。
马兰头、绍氏虾球、清汤越鸡、茴香豆、小香干、大红袍(盐炒花生)也是鲁迅喜欢的家乡菜。这些菜,大部分都是下酒菜,正和鲁迅的喜好。
每到一地,鲁迅几乎都会以吃喝的水准来评判此地是否宜居。1926年9月7日,这是鲁迅被迫到厦门大学任教期间的一天,他在给许寿裳的信中说:此地风景极佳,但食无极乐。在同年10月3日他致章廷谦的信中又说:“但饭菜可真难吃,厦门人似乎不大能做菜也。饭中有沙,其色白,视之莫辨,必吃而后知之⋯⋯又开水亦可疑,必须有火酒灯(酒精灯)之类,沸之,然后可以安心者也。否则,不安心者也。吃他半年,庶几能惯欤。”在其后的几封信中也提到:此处最不便的是饮食,饭菜依然不好,你们两位来此,倘若不自做菜吃,怕有食不下咽之虞。
文革时期,有人发文评价鲁迅这段历史,提出鲁迅爱吃这事体现了其资产阶级性质。但也有为鲁迅辩解的文章称鲁迅形容饭菜难吃,并不是因为口腹之欲。这个辩护有些牵强了,鲁迅这样抱怨,当然是因为口腹之欲得不到满足。
鲁迅在信中提到美食,是很常见的。连给妻子的家书,也不例外。1929年鲁迅由上海回北京探亲。5月22日他在给许广平信中提到:云南腿已经将近吃完,是很好的,肉多油也足,可惜这里的做法千年一律,总是蒸。听说明天要吃蒋腿了,但大约也还是蒸。
火腿称火肉,也叫兰熏或熏蹄。原产是浙江金华一带,后传往各地。一般选用皮薄骨细,筋多肥少,肉质细嫩的猪腿做原料。经修坯、腌制、洗晒、整形、发酵、堆叠、分级等十余道工序,经冬过伏,历时十月制成。很多人都知道浙江有金华火腿,又称金腿,也知道云南宣威火腿,又称云腿,却很少知道鲁迅提到的蒋腿。蒋腿也叫雪舫蒋腿,又称贡腿,产于浙江东阳县上蒋村,雪舫系作坊业主之名。这个腿大小适中,修长秀美、皮薄肉厚,瘦肉嫣红,肥肉透亮,不咸不淡,为火腿中的上品,是清代的贡品。
鲁迅很不满足这种千篇一律的蒸,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动手给日本友人川岛用干贝来清炖火腿,而且要蘸着胡椒吃。边吃边对川岛介绍,干贝要用小粒,炖火腿的汤撇去浮油,功用和鱼肝油相仿。鲁迅能把很麻烦的火腿收拾出来,并且知道做法及功用,可想而知他在吃方面已经是一个高手了。
提到鲁迅的吃,不得不提到螃蟹。大家常引用鲁迅的一句名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这出自于鲁迅的《今春的两种感想》,里面这样写道:“需要历史的教训都是用极大的牺牲换来的,比如吃东西,某种是毒物不能吃,我们好像习惯了,很平常,不过这一定是以前多少人吃死了才知道的。所以我想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佩服的人,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 ”
在鲁迅的年代,蟹是一个很普通的食品,到了金秋季节,江南一带就有大量的蟹上市。鲁迅喜欢买蟹到家里来吃,他通常有两种简单的做法:大闸蟹是隔水蒸熟,用姜末加醋加糖食用。较小的蟹和上面做成油酱蟹,当做下饭的小菜。现在江南还有这种吃法。
有时鲁迅会请他弟弟周建人一家到家里品尝大闸蟹。1932年10月鲁迅日记第三次记述:“三弟及蕴茹并食蟹”。那个时候鲁迅还专门让许广平去选购一些阳澄湖的大闸蟹,分别送给在上海的日本朋友,比如说镰田诚一和内山完造(内山书店老板)。鲁迅也知道用食物去做人情,他留日的时候知道日本人爱吃蟹,常送蟹给日本人。
在鲁迅的著作中关于螃蟹的话题不少,《论雷锋塔的倒掉》一文里面鲁迅提到关于螃蟹的民间传说:法海和尚把白娘子装进钵盂,镇压在雷锋塔下。皇帝知道后责怪法海多事,以至荼毒生灵,便下令捉他,法海逃来逃去,终于逃到蟹壳里避祸,再也不敢出来。鲁迅还写到,秋高稻熟季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贝壳来,里面就有黄或膏,倘是雄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先将这些吃完,一定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用小刀小心沿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会形成一个端坐的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有身子,这便是法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