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度长达六年的郭氏家族内斗,就像是一出悬念迭出的TVB大戏:其间母子反目,兄弟相残,诉讼的战火还一度燃至海外—当初新鸿基创始人郭德胜苦心设立的家族信托似乎并不能粘合这个已然四分五裂的家庭。
甚至有评论认为,家族信托成为郭氏家族纷争不断的催化剂,正是由于僵化的信托设计将心生异念的成员硬生生地捆绑在一起,堵塞了其他解决问题的通路,才使得矛盾被不断激化。为何被视为财富保护利器的家族信托会引发这样的“副作用”?如何才能趋利避害,让家族信托真正为企业所用?
内斗下的家族财富缩水
2014年,久违的“和平”随着春节的脚步姗姗来迟—郭氏家族发表声明,称其家族成员就处理家族权益一事已达成共识,郭氏三兄弟及他们的家人将平分家产,长兄郭炳湘已辞任集团非执行董事一职。尽管一些评论认为这只是暂时的风平浪静,矛盾和纷争尚没有最终尘埃落定,不过这对于缠斗6年之久的郭家成员来说,也算是很奢侈的喘息之机。
时光倒回到6年前,在郭德胜1990年去世之后,郭氏家族也曾经有母慈子孝的天伦时光,不过表面的平静被长子郭炳湘遭遇绑架的突发变故而撕裂,以此为分水岭,此后郭家形成了两派长期对峙的局面:一方是“众叛亲离”的郭炳湘,另一方则是其二弟郭炳江及三弟郭炳联,以及三兄弟的母亲郭德胜遗孀邝肖卿组成的联盟体。
由此双方你来我往的互相攻伐正式上演:先是2008年被“精神病”、被“休假”3个月后,郭炳湘新鸿基主席的位置被两个弟弟取代;此后的2010年,郭氏家族信托基金作为遗产被一分为三,郭炳湘被排除在外;2012年,郭炳江及郭炳联因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被香港廉政公署拘留(随后保释),这也被许多人看作是郭炳湘所“导演”的一出强势反击,与此同时,郭炳湘向瑞士仲裁机构提起诉讼并获判胜诉,提出了包括索取郭氏家族信托文件在内的7项要求。
家族内斗让这个庞大的企业战车陷入无休止的颠沛和动荡之中,市值大幅缩水,以上述郭氏两兄弟遭廉政公署调查为例,受此事件影响,新鸿基的股价下跌幅度接近25%,市值蒸发700多亿港币。这也致使包括花旗银行和巴克莱在内的多家投行研究机构下调新鸿基地产的股票评级。
这恐怕绝非郭德胜所希望看到的,而其生前必然料到了家族成员日后不睦的风险,因此也尽早做了安排,1990年其去世后,家族企业控股权便由郭氏家族的信托基金掌管,一直持有约44%的新地股权,邝肖卿是基金及其所持有全部新地股份权益的受益人。
有报道指出,郭德胜当初成立信托基金,是希望三个儿子共同进退,所以定下条款“股份不能卖”。但如今郭氏成员的四分五裂显然与这个目标背道而驰,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及财务学系的联席教授范博宏就指出,家族成员不能通过股份转让来解决争端,最后形成一个僵局,“当家庭不和谐的时候,他们就像粽子被绑在电锅里面蒸熟了”。
这并非孤例,即便是在家族信托运作更为成熟的欧美市场,类似的悲剧也不能避免。拥有凯悦酒店集团的普利兹克家族是美国最富裕的豪门之一,在家族掌门人杰伊·普利兹克去世之后,11 个家族继承人挖空心思将家族财产掏空变卖,使前者设立的家族信托名存实亡—这也是其希望维系家族财产至少存续到2042年的一个制度保障。这似乎也印证了范博宏所指出的家族信托所带来的“副作用”,就是可能导致家族成员对企业竭泽而渔,当家族成员越来越多时,这种情况便越见严重。
不过,在中信信托家族信托专家吴政看来,这其实也是对家族信托的一种误读,“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家族信托本来就不是万能的”,吴政说,“而且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如果没有设立家族信托,这些矛盾和争端依然存在,结果可能比现在更加糟糕。”
在其看来,家族信托更多地是要遵循委托人的意愿,而不是满足受益人的私心。“郭氏成员的纷争也罢,信托受益权的调整也好,其最基本的一点没有变,就是企业股权没有旁落,换言之,家族信托不折不扣地实现了郭老当年设立家族信托的初衷。”因此吴政认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家族信托正在有效地实践其使命。
制度设立与文化传承的双重保障
吴政指出,家族信托在设立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委托人的资产条件、婚姻状况,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结合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方案,但每一个方案的设计都不会穷尽所有的可能,“尤其是人性的演绎,更无法充分预知”。
以龙湖地产的家族信托为例,尽管被当做企业家“离婚分家”的典范,但这只是家族信托运行的初级阶段,也只是作用于最基本的股权分割的问题,关于其他将来可能会发生的财富传承、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安排等问题,诸多矛盾还没有显现出来。“拉伸时间轴的话,复杂性就出现了”。
一般而言,家族信托的设立会有一些基本原则,比如约定受益人的范围,受益顺序,受益比例、金额,受益条件,受益资格的中止,甚至丧失等,如受益人身故之后,信托如何继续运转、实施分配等,这在信托方案的设计中体现的是一套“运行机制”,好比设计精妙的电脑程序。但是遇到具体问题,受托人会有一些自由裁量的空间,但最关键的前提是要严格遵循委托人的意愿。
打一个比方,如果“股权集中,避免继承分割”就是郭德胜的个人意志,即便是其在世也会不惜一切代价来保全的话,那么设立家族信托只是增加了一层制度性的保障而已;与之对比的就是《纽约时报》的例子,据范博宏介绍,美国索尔兹伯格家族信托基金控制着《纽约时报》的大部分特殊表决权股份,共有30名受益人及8名家族受托人。其条款中列明,倘若得到8名家族受托人一致同意,信托基金内的股权便能够转让,包括给非家族外人。“这一规定至少可以让受益人能在严重的家族分歧时有机会将资源重新分配,使家族事业不至于陷入长期瘫痪甚至最终倒闭。”
“这与委托人的理念有很大的关系,家族信托是基于委托人的意愿而设立的,这个意愿本身就可能会带来‘副作用’。”吴政说,更多的时候是利害权衡的结果。因此,家族信托更强调个性化的定制,同样的事件激发,不同的家族肯定会有不一样的解决方案。
这也是范博宏所强调的,就是对于信托必须要量身定制,特别是那些复杂的信托。有些信托的成立人希望成为百年事业,认为把信托规定一百年不能解散就能实现这个目标,但是家人是否能够和谐一百年?所以要成立一个百年信托的先决条件之一,是要有一个很好的家族治理机制,能让家族和谐一点。由此他也提出,或许对于中国的企业家们来说,与其绞尽脑汁去学习西方的家族如何设立复杂的家族信托,倒不如多花点时间陪伴自己的家人,言传身教地教育自己的下一代。
换言之,就是家族文化的作用。实际上,《纽约时报》的例子还有续集,就是由下一代子女所成立的第二代甚至第三代,信托对决策权跟解散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按照范博宏的说法,这个信托支持了《纽约时报》一百年,就在于他们把决策、决定权,把公司、事业的未来交给了后代,所以后者可以根据当时的内外环境做出最好的决定。
所幸的是,他们的后代也恰恰依循前辈,做出了一脉相承的决定,这也正如吴政所指出的,“对于企业家来说,财富传承之外的精神传承和理念传承更为重要,单纯设立家族信托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相对而言,家族信托依然是当前最为可靠的私人财富管理解决方案之一”。
文 梁宵